第139章 怒火复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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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杜守拙的右脚碾碎石子后,耳朵微微一动。

  他没有回头。

  风把墙根那片碎纸吹起来,贴在铁掌会擂台布告的一角。纸上“断锋再现”四个字被泥点盖住一半。

  他盯着那张纸看了两息。

  然后转身,走向客栈后巷。

  脚步不快,也不慢。每一步都踩在青石接缝处。他的左手垂在身侧,指尖擦过腰间铜锁边缘。锁面温热,是体温焐的。

  他在后院木梯前停下。梯子靠在墙边,三级踏板有裂痕。他记得昨夜有人从这上来过。鞋底带泥,在最高处留下半个印。

  他抬腿上去。

  灰布短打蹭着粗糙墙面,肩头抵开半掩的屋顶门。木轴发出轻响。他没停顿,跨步上屋脊。

  站定。

  膝盖微弯,重心落在前脚掌。他环视四周。镇子不大,几条街铺在眼前,像摊开的棋盘。东头肉摊收了棚,西口药铺亮灯,南巷酒旗斜垂。北面山雾压着林梢,不动。

  他蹲下。

  右手搭上刀柄,拇指推鞘三寸。刀未出,但指节发白。

  他闭眼。

  不是休息。是调息。

  真气从膻中穴起,沿任脉下行,绕丹田一周,再经督脉上行至大椎。中途左臂旧伤处有滞涩感,像细线缠住水流。他不强行冲破,只让气流绕行三圈,缓缓松开。

  睁开眼时,瞳孔收缩了一下。

  远处山雾深处,有一道断崖轮廓。他认得那形状。三年前追一只受伤的鹿,曾在那崖下过夜。崖壁有裂缝,藏得住人。

  他低头看手。

  五指张开又握紧。动作很慢,关节发出轻微声响。

  这不是第一次想杀刘撼山。

  十年前火光冲天时就想。

  五年前查到黑风帮踪迹时也想。

  三个月前在栖云寺外听见“赤鳞堂”三字时,差点拔刀砍断一棵树。

  但他都忍了。

  现在不想忍了。

  他摸向胸前内袋。手指穿过布料,触到那枚墨点纸片。纸角已经毛糙,是他反复取出又塞回的痕迹。

  他没拿出来。

  只是隔着衣服按了三下。

  一次,两次,三次。

  像在数心跳。

  然后他松手,转而握住铜锁。这次不用解衣襟,直接隔着外衫攥紧。金属棱角陷进掌心,有一点疼。

  疼让他清醒。

  他想起妹妹的手。

  不是被拖走那天的手。是更早时候。冬夜,油灯下,她坐在矮凳上绣帕子。针线在布上穿行,声音极轻。她抬头看他,说:“哥,你练完刀就来烤火。”

  那时她叫他哥。

  不是弟弟。

  她是姐姐。

  比他大三岁。

  他一直知道。

  可十年来,每次想到她,脑子里都是那个画面——手腕撞上门框,一声轻响。

  今天不一样。

  他主动把别的画面翻出来。

  她教他写“守”字。

  她替他包扎练刀割破的手。

  她把最后一块米糕塞进他嘴里,自己啃硬饼。

  这些事以前不敢想。

  怕想了就软。

  现在不怕了。

  他站起身。

  不是猛地直起,是一节一节撑上来。膝盖、腰、背,依次绷紧。站直后,肩胛骨压着后颈衣领,微微陷进去一块。

  他解下水壶。

  拧开盖,喝了一口。水凉,顺着喉咙下去,胃里沉了一下。他把壶挂回腰间,动作利落。

  然后抽出断锋刀。

  不是战斗姿势。是平举。刀尖对准北方山雾。

  手臂不动。

  但刀身开始震。

  先是细微抖动,接着幅度加大。刀刃划破空气,发出低鸣。这不是内力失控,是他在控制震动频率。让刀与体内真气产生共振。

  左腕刺青渗出一点汗。

  汗珠顺着手掌纹路往下爬,经过“守”字最后一横,滴在刀鞘末端。那里有个凹槽,正好卡住铜锁残缺的齿痕。

  他没擦汗。

  继续举刀。

  一刻钟后,手臂肌肉开始抽搐。小臂青筋凸起,肘窝发烫。他换左脚在前,调整重心,减少右肩负担。

  又过十息。

  刀鸣停止。

  他收刀入鞘。

  动作很慢,确保每一寸归位都精准。最后轻轻拍了下刀柄,让它彻底卡牢。

  他盘膝坐下。

  不是打坐调息,是观察。

  目光扫过街道每一个角落。药铺门口扫帚横放,说明伙计刚收工;酒馆二楼窗缝透光,有人在偷看擂台方向;驿站马厩少了一匹黑马,鞍具未拆。

  他记下这些。

  不为查探情报。只为让自己保持清醒。

  他知道,接下来几天不能乱动。

  刘撼山的人一定在找他。

  铁掌会的人也在盯他。

  说不定还有别的势力,藏在暗处等他露破绽。

  他不能让他们看出变化。

  表面上,他还得是那个沉默寡言、只知赶路的刀客。

  可心里已经变了。

  他不再问自己“要不要去”。

  只问“怎么去”。

  他伸手进包袱,取出干粮布包。解开绳子,挑出一块最硬的饼。咬一口,咀嚼七下才咽。牙齿硌到一点砂,他没吐,继续嚼。

  咽下去后,喉管有点痛。

  痛让他记住这个时刻。

  他把剩下半块饼用油纸包好,塞进左边袖袋。那里还藏着昨夜撕下的告示一角。

  做完这些,他靠上烟囱。

  砖墙冰凉,透过薄布贴着肩胛。他没躲。

  右手再次搭上刀柄。

  这次不是确认,是习惯。

  就像呼吸。

  他望着北方。

  眼皮不眨。

  风吹过来,带着山林湿气。他闻到了。

  还有别的味道。

  极淡。

  像是陈年血迹晒干后的气味。

  他知道那是幻觉。

  可鼻腔还是缩了一下。

  他抬起左手。

  看着“守”字刺青。暮光下,皮肤上的墨色泛着暗红。他用右手食指描了一遍笔画。从第一横开始,到最后一竖收尾。

  一笔没少。

  一笔没歪。

  他放下手。

  整个人静下来。

  不是疲惫。不是犹豫。是一种完成某件事后的空。

  他闭眼。

  再睁眼时,眼神变了。

  不再是困兽。

  是猎手。

  他摸向胸前铜锁。这次动作轻,像碰易碎的东西。

  然后低声说:

  “我来了。”

  话出口,他自己都愣了一下。

  不是对着谁说。

  是告诉自己。

  他站起身。

  没有立刻下屋。

  而是走到檐角,捡起一片碎瓦。瓦片边缘锋利,他用它在烟囱侧面刻了一道线。不深,刚好能看见。

  这是标记。

  不是留给别人。

  是提醒自己今天做了什么决定。

  他收起碎瓦,放回原处。

  然后蹲下,抓了把灰抹在线上。

  痕迹模糊了。

  他满意。

  跳下梯子时,左脚先落地。膝盖微屈卸力。站稳后,他拍掉裤腿灰尘,走进客栈院子。

  井台边有脚印。新留的。朝向大门。

  他看了一眼。

  没追踪。

  也没擦除。

  走进房间,反手插上门栓。

  包袱放在桌上。他打开,取出纸笔。

  不写名字。

  不画路线。

  只在空白纸上写下两个字:

  回家。

  笔尖顿了一下。

  墨迹晕开一个小点。

  他盯着那个点,很久。

  然后合上纸,塞进内袋。

  挨着铜锁。

  挨着墨点。

  他坐到床沿。

  脱下右鞋。倒出一点沙。

  重新穿上。

  躺下。

  闭眼。

  手放在刀柄上。

  呼吸变慢。

  但眼睛底下,眼皮微微跳。

  像有什么东西在下面走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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